我以為自己在任何情況下,都不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出賣我的友情. 可是,當自己被友情出賣,為的是別人的利益時,原來我還是會覺得傷心和生氣.
我常跟人說,一個人活得好的定義,是要三足鼎立. 所謂三足,指得是家庭,事業和生活. 而友情,就是生活很重要的一部份. 既然我沒有成立一個家庭,也沒有很強烈的事業心,那麼生活,就是支撐我很重要的一環. 想當然爾,我會放比較重的比例在這個地方. 每個人的三足輕重不同,有家庭有事業的,當然就把生活的比重降得比較低. 所以絕不能拿自己對事情的重要性去跟別人比,也絕對不是我對你一百,你就也要對我一百那樣的數據化感情的成分.
也常有人對我說,你一定要愛自己最多,這樣當你被人背叛,或是被冷落時,會覺得好過一些. 如果對別人比對自己好,當別人不相對的有所回應,就會搞得自己很失望. 他們告訴我,自私是理所當然的,而且自私絕對無罪. 當你對自己最好時,就會知道對不起別人沒關係,但對不起自己就是傻子. 那, 這不就違背了我不出賣友情的原則?
朋友有秘密要我 cover,而我在幫忙 cover 時卻成了炮灰. 朋友為了掩飾自己,不讓別人發現他的秘密,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把我推向火線要我擋. 我究竟應該繼續守護友情而傻傻的當炮灰讓別人誤會,還是應該宣告自己的立場,不繼續受傷呢? 做與不做間,妾身千萬難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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