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到令你感動的人或事,先後退五步
為什麼要後退? 因為這樣才看得清楚,才不會衝動. 我曾經看著自己喜歡的人,躊躇不已. 我不該向他靠近,可是我卻暗自決定,要是他朝著我走來,我不會後退. 我當時以為,雖然我們只有五步的距離,但只要他朝著我前進一步,即使我不動,我們之間的距離就仍會拉近一些,然後一步一步,我們終有一天可以越來越靠近.
也曾有令我心動的人,衝動的忘了一切朝我走來,而我是那麼的深受吸引,完全無力抗拒,被愛的氛圍緊緊纏繞. 即使耳邊響起了警告的鐘聲,提醒我再三思考,即便我清楚知道,應該遠離那一切的誘惑,但我彷如遭受電擊般佇立原處無法動彈. 也許我早該退後五步,甚或在他決心邁步之前就該退後, 因為一旦成為讓我心動的人事物,就再難以輕易的放手了.
令我感動的時刻,我會輕易的張開自己的胸懷,該講的,不該講的,該做的,不該做的, 甚麼都壞了. 但有天驀然回首,卻發現後悔兩字,早已來不及.
所以這句話說得好,碰到令你感動的人或事時,先退後五步. 別因為感動就掏心掏肺,知無不言,也別因為感動,就忘卻了應該謹守的分寸和原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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